“政府規定老人持優待證上公廁時免費,怎麼還是有公廁不認證件只認錢?”8月11日,在西後街散步的劉顯哲老人因為內急,便持老年人優待證前往收費公廁,被收費員告知,即使是持證的老人,也要收五毛錢。
  76歲的劉顯哲說,他家住在青年路附近,平時就喜歡散散步,可上公廁出示老年優待證時,卻經常遭拒。11日,他走到西後街時突然內急,好不容易找到個公廁,卻被收費人員告知年輕人收費1元,老人收費五角,無奈之下他只好交錢如廁。
  遇到這樣尷尬又窩火事情的,不只劉顯哲一人,本報熱線就曾接到不少類似的投訴,在今年的4月,本報就曾報道過市民馬琪昌、曹鑫權持老年優待證免費如廁遭拒一事。
  針對部分公廁不認老年人優待證的現象,記者從烏市老齡辦瞭解到,根據2007年施行的《烏魯木齊市優待老年人規定》中第五條明文規定,65周歲以上的老人持老年人優待證可以免費使用收費公共廁所。
  回應 遇類似情況可投訴
  烏市廢棄物辦公室公廁科負責人表示,首府所有公廁對持老年人優待證的老人都是免費的,如市民遇到此類情況,可撥打8750410 進行投訴,核實情況屬實後,將會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。實習記者李想  (原標題:烏魯木齊七旬老人持老年證免費如廁遭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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